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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没拔,车真没了!”
公安机关提醒:莫让“临时停车”成失窃隐患
发布时间:2026-07-20 16:19:30 文章来源: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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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停几分钟,钥匙没有拔,买个东西的工夫,车直接没了……”

近日,新绛县公安局龙兴派出所接连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被盗。令人警醒的是,这些案件中,被盗车辆大多存在一个共同点——车主临时停车时未拔除钥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几分钟的疏忽,让代步工具“转眼消失”。不法分子更是盯上了这一漏洞,选择白天在人流密集区域伺机作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看似价值不高,却承载着群众日常出行需求。接警后,新绛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对近期发生的多起电动车被盗警情进行集中串并、复盘研判,抽调警力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办案民警围绕案件线索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沿街商铺、路口公共视频,逐条梳理警情信息,深入分析嫌疑人作案规律。

随着侦查不断深入,民警发现,近期发生的多起电动车盗窃案件并非同一伙人所为,而是由两名互不相识的男子分别实施。两人均选择白天作案,专门寻找主干道、商圈周边、小区门口、临街商铺等人员流动性较强的区域,将目标锁定为临时停放、钥匙未拔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趁车主短暂离开之时迅速将其盗走。

经过精准研判,民警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活动轨迹,并组织警力开展抓捕。

6月23日,民警在河津市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森抓获;随后持续循线深挖,于6月25日在北京市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经查,该系列盗窃案件集中发生于2026年5月底至6月初。犯罪嫌疑人王某森单独作案7起,王某单独作案6起,两人互不认识、互不伙同,却在同一时期分别在新绛县城实施盗窃,累计盗窃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13辆。

面对完整的视频证据和清晰的作案轨迹,两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新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破案追赃同步推进。为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办案民警坚持“破案必追赃”,围绕被盗车辆流向持续开展追查,辗转多地追回被盗车辆。

7月15日,新绛县公安局举行被盗车辆集中返还仪式。被追回的9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整齐排列,等待失主认领。现场,车主们核对车辆信息、签字领取车辆,看着失而复得的代步工具,纷纷为公安机关快速破案、及时追赃点赞。

此次案件共追回被盗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9辆,其余4辆已被犯罪嫌疑人变卖,公安机关仍在持续追查追缴。

警方提醒:一把没拔的钥匙,可能成为盗贼眼中的“机会”。

新绛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日常停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自行车时,不要因“只是离开几分钟”而放松警惕。即使短暂停车,也要做到拔钥匙、锁车辆、选地点,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监控覆盖的区域,切勿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新绛县公安局将持续紧盯群众身边“小案”,坚持快侦快破、逢案必追、全力挽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财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和辖区平安稳定。

编辑:王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