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晚报讯(记者 张蕊彤)8月7日,夏县公安局南大里派出所民警在出警途中,发现并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燕隼。
当日上午,南大里派出所民警前往长兴村途中,发现路边有一只鸟落在地面,无法正常飞翔。
民警立即停车查看,经初步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燕隼,其翅膀活动受限,疑似受到惊吓,不具备自主飞行能力。为防止其遭受过往车辆或行人的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地将燕隼妥善安置在纸箱内。
在完成警情处置后,民警第一时间将燕隼移交至夏县野生动物救助站。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待其恢复飞行能力后,适时放归大自然。
编辑:王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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