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抚养权不是爱孩子,给孩子一个安稳的未来才是。”这句朴素而深刻的话,出自万荣县人民法院“和馨调解室”的联合调解现场。
近日,万荣县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妇联”的联动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3名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用柔性司法之光,照亮了这个家庭。
3年分居
诉状背后的“千千结”
原告孙某(女)与被告裴某(男)的感情,始于憧憬,却在日复一日的争吵中被消磨殆尽。婚后,他们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和一个儿子,但性格不合与长期沟通不畅,让两人选择了分居。这一分,便是3年。
孙某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于是向万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解情况后,立案工作人员考虑到这起案件系婚姻家庭纠纷,涉及3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视及未来成长问题,法律关系明确但情感因素复杂,若简单一判了之,很可能激化矛盾,更会对3个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
如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成为摆在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道考题。
“总对总”吹哨
妇联温情接单
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万荣县人民法院启用了“总对总”在线诉调机制,将案件委派给万荣县妇联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万荣县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聂雅芳接下了这“第一棒”。她怀揣着维护家庭完整、劝导夫妻和好的初衷,多次对双方进行情理疏导,劝说双方维系婚姻。然而,3年的隔阂已如坚冰,双方和好意愿全无,仅在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争议较大。
调解陷入僵局,万荣县妇联主动对接万荣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并邀请法官共同介入。一场“法律+心理+情感”的联合“会诊”就此展开。
联合“会诊”
法理情交融破坚冰
法官发挥专业优势,全程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导,没有急于评判是非,而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双方的工作状况、居住条件、收入水平、陪伴孩子的时间和能力等情况。
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法官逐条逐句地释明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相关法律规定,纠正双方当事人“争夺抚养权就是爱孩子”的错误认知。“法律上,抚养权判定的核心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而不是谁的意志更坚决。”
“孩子们不是筹码,他们是会感知爱、渴望陪伴的生命,需要的是一个无论父母是否在一起,都能感受到关心和支持的成长环境。”调解员李焕金则从情感层面徐徐注入暖流,从孩子成长、教育陪伴、心理健康角度出发,以亲情为纽带开展心理疏导与情理劝导,劝说双方站到孩子的角度思考。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复,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等核心内容达成共识,并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万荣县人民法院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动缩影。
今年以来,万荣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法院+妇联”协作机制,5月,联合县妇联专门设立了婚姻家庭特色“和馨调解室”,对婚姻家庭纠纷委派妇联工作人员调解、法院员额法官和调解员提供专业指导,通过情理疏导与法律释明相结合的柔性方式化解矛盾。
万荣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携手县妇联,让“和馨”之风吹进更多濒临破碎的家庭,筑牢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
记者 樊朋展 张蕊彤
编辑:王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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