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购物活动大多与节俗信仰相关。像正月十五的烟花、四月初五的风筝、五月初五的粽子、八月十五的月饼、十二月廿三的麦芽糖等,都是与节日应和的物品,有着广泛的市场。
在七夕节之际,京城之中设有专卖乞巧物品的市场,人称“乞巧市”。据宋代的《醉翁谈录》记载,东京开封城内主要在潘楼前买卖乞巧物,从七月初一开始,车马就已往来络绎,直到七夕前三日,道路上车马拥挤,几乎不可通行,交易活动直到夜间才散。乞巧市的购物盛况,由此可见一斑。其中,七夕节用的巧果最具特色。正德《姑苏志》记载:“七夕卖巧果,皆按节而出,喧于城中。每漏下十余刻,犹有市。”
七月十五的中元节也是一个重要的购物节。此际正是《礼记》所谓粮食作物成熟上市之期,属于祭祖的好时期。宋人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回忆了北宋开封府的中元节盛况:在节日前数天,市场上已有人购置冥器、靴鞋、幞头、帽子、金犀假带、五彩衣服。瓦子这些娱乐场所不仅表演《目连救母》杂剧,还贩卖节日用品与食物。张岱曾生动地描述了七月十五在西湖的游玩活动,指出地方士民利用这个追荐亡灵的机会,在水上放莲花灯,以便游湖看月,出现“篙击篙,舟触舟,肩摩肩,面看面”的热闹场景。
又如中秋节,宋人吴自牧在《梦粱录》中指出,此际京城中的王孙公子、富家巨室莫不登高楼、临轩赏月,“或开广榭,玳筵罗列,琴瑟铿锵,酌酒高歌,以卜竟夕之欢”;一般人家,会登上小小月台,安排家宴,子女团圆,以酬佳节。即便是陋巷贫穷人家,也会上街买酒,不肯虚度佳节。中秋夜的街市买卖,一直延至五鼓时分,“玩月游人,婆婆于市,至烧不绝”,可谓兴盛。
苏州的虎丘山塘在中秋节的繁盛之状,被很多文人记载下来,十分出名。明代著名文人李流芳说中秋节的虎丘游客极多,“士女倾城而往,笙歌笑语,填山沸林,终夜不绝”。这显然极大地促进了购物消费市场的繁荣。
孟元老很早就说过,在中秋节前各家店铺都流行卖新酒,并重新装点门面彩楼,花头画竿,醉仙锦旌。城里的人们争相欢饮,加上上市的肥壮的螃蟹,以及石榴、梨、枣、栗、葡萄等各色水果,极具喜庆气氛;夜市生活更为热闹,一直延续到天明。
明人沈榜编的《宛署杂记》中,讲到了北京地区中秋节民间馈送月饼的情况,购买赠送的主要是麦饼,大小不等,通称“月饼”。市肆上还有卖以果肉作馅的月饼,巧名异状,有的一个可以卖上数百钱。北京的月饼在当时应该比较出名,是百姓喜欢购买的节令食品。清人富察敦崇在《燕京岁时记》中这样写道:“中秋月饼,以前门致美斋者为京都第一,他处不足食也。”
到九月九日的重阳节,如晋人周处在《风土记》中所说,需要“登山饮菊花酒”,重阳节大多呼作“登高会”,且需要插茱萸、佩茱萸囊,故又称“茱萸节”。所以菊花、酒、茱萸这类物品大行市场,是人们争相购买的商品。酒、烤肉、“重阳糕”也是人们重要的购物目标。
至于节日期间消耗较大的烟花爆竹,更是需要购置的喜庆用品。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明代后期来到中国,注意到中国人在节日里喜好放烟花,这令他十分震惊。他这样说道:硝石在中国并不广泛用于造黑色火药,却大量用以制造焰火,供群众性娱乐或节日时燃放;中国人非常喜欢这类表演,并把它当作一切庆祝活动的主要节目;他们制作焰火的技术实在出色,几乎没有一样东西不能用焰火巧妙地加以模仿;在焰火上面,他们似乎花多少钱也在所不惜。
(《人民论坛》杂志)
编辑:王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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