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2026年6月,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出全面部署,将“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明确列为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核心内涵之一,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新征程上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制度规范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深刻把握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实际效能。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要理论构成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根基深植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与百年管党治党实践。依靠刚性制度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组织属性和内在要求。从马克思、恩格斯起草了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章程《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到列宁完善党的纪律规范;从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确立建党准则,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党内法规”概念,充分表明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持续建章立制、依规管党的历史。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摒弃“一阵风”式集中整治模式,作出“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论断,依靠制度化、规范化路径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
在习近平党建思想宏大体系中,“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相辅相成、一体贯通。“制度治党”强调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核心在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依规治党”则侧重治理依据和方式,即严格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确保党的活动在党章党规轨道上运行。制度是依规的前提,没有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依规治党便无从谈起;依规是制度生命力的体现,只有得到严格执行和普遍遵守,制度才能真正发挥治本效能。二者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旨在通过刚性约束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突出问题,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
法治协同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又一核心逻辑。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这将党内法规提升至关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实践层面,国家法律规范全体公民行为,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标准,始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本质上打通了党内治理与国家治理的法治通道,构建了党内法治与国家法治协同运行的治理格局,彰显法治思维。
新时代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实践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陆续编制实施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完成两轮党内法规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建设力度、规模、成效均创历史新高,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正式建成。这一体系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和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组织、领导、自身建设、监督保障全领域。党的组织法规厘清了从中央到基层的权责边界;党的领导法规如《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转化为刚性规范;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清晰划定了“六大纪律”红线;监督保障法规完善了巡视、问责等制度,织密了权力监督网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制度实操性。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开局破题,到针对“一把手”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再到结合反腐败体制改革出台系列纪检监察法规,一批标志性、关键性法规落地见效。同时,建立分层分类立规机制和备案审查程序,确保党内法规不与宪法法律抵触,推动制度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转变。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遵规学规守规纳入考核,常态化开展追责问责,破除“下不为例”惯性,形成闭环执规责任体系。
当前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实践存在的突出短板
对照习近平党建思想提出的各项标准要求,制度落地推进过程中仍存在多重结构性矛盾,根源在于不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尚未形成稳定自觉的制度思维与法治素养。不少干部开展工作习惯依靠过往经验、口头安排,未能正确认识制度约束的正向价值;还有一部分干部抱有特殊身份认知,缺少常态化尊崇党章、恪守党规的思想自觉;基层党组织普遍存在理解不够全面的问题,仅把依规治党局限于执纪问责环节,忽略了制度同时还具备规范约束、正向保障的综合作用。法规落地链条存在衔接滞后问题,中央出台主干规范后,地方配套实施细则跟进节奏偏慢,基层缺少可直接参照的实操指引;不同领域规则内容存在重叠或是监管空白区域,监督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力度不足,督查频次与监督手段存在短板,政策落实在各级传导过程中力度不均,大量规范文件难以转化为实际治理行动。基层干部对于党章、核心条例等内容掌握浮于表面,依靠法规开展决策、约束权力的实操能力存在差距,常态化宣讲研学机制未能完整落地;市县层面负责党内法规工作的专职人员配置有限,直接影响规则起草、条文解读、执行督查全流程工作质量。执纪与执法相关工作流程衔接不够顺畅,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协作环节运转效率有待提升,党内规则与地方性法规、行业管理制度配套衔接机制仍需细化,兼顾治党与治国的综合评价机制尚未完全成型,多重治理力量融合释放的整体成效有限。因此,完善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统筹纪法协同、建强专业队伍是新征程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必须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引,深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实践路径
新征程上,必须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根本遵循,从五个维度精准发力,持续深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立足当下治理堵点系统施策,以体系化制度建设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
优化法规供给,推动党内法规动态完善。严格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新兴领域治理、党的自我革命等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清理滞后法规。严把立规质量关口,完善调研论证机制,杜绝空泛条文。健全配套衔接机制,中央法规出台后同步推动地方制定实施细则,打通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夯实纪法衔接制度基础。
压实执规责任,维护党内法规刚性权威。要将依规治党纳入责任清单,紧盯权力运行,发挥“头雁效应”。完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防止权力脱缰。健全常态化执规监督机制,将法规执行纳入巡视巡察重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变通执行、选择性落实行为严肃追责,杜绝“破窗效应”,切实维护法规制度刚性权威。
培育遵规文化,实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构建常态化教育机制,将党章、“两准则四条例”纳入党校必修课,分层分类开展案例教学。创新宣传载体,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开展通俗化解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办事依照党规、遇事查找党规”的行动自觉。培育崇规、守规、执规的政治文化,让遵规守纪成为党员干部的内心信仰和日常习惯。
深化纪法融合,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同步提升党员干部双重法治素养,督促其在党纪国法双重约束下履职。健全纪法协同办案、线索移送机制,打通纪检监察与司法协作渠道。完善统筹考核评价体系,将依规治党成效纳入法治建设综合评价,形成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建强专业队伍,夯实依规治党工作基础。健全党内法规工作专职机构,配齐配强市县两级专职人员,打造复合型工作队伍。加强党校教研力量,深化制度治党理论研究,系统总结实践经验,为持续推进依规治党提供理论支撑与人才保障,确保制度治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运行。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管党兴党,必守规矩。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全党必须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党建思想,牢牢把握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核心要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李娜 单位:市委党校)
编辑:陈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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